[摘要] 《汉中市冬防期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及有关通知,和全市领导干部暨全市环保督查巡查和冬防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精神,汉中市质监部门即日起对全市煤炭经营市场进行专项整治,全市禁止销售有烟煤、微烟煤以及不符合标准的劣质煤,加大煤质管控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劣质煤的行为,严控燃煤污染。
汉源网讯据《汉中市冬防期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及有关通知,和全市领导干部暨全市环保督查巡查和冬防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精神,汉中市质监部门即日起对全市煤炭经营市场进行专项整治,全市禁止销售有烟煤、微烟煤以及不符合标准的劣质煤,加大煤质管控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劣质煤的行为,严控燃煤污染。
目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已向全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监分局及质监机构下发了关于做好冬防期间煤炭经营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对县区所有煤炭经营单位进行煤质抽检。
通知指出,从今年11月15日至明年3月15日(冬防期间),各县区要每月对辖区内的煤炭经营单位销售的煤炭至少抽检一次,样品统一送市质检所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由市质监局承担。在此期间要加大对检验不合格燃煤经营单位的处理,意在通过本次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煤炭经营市场秩序。
据了解,在整治阶段全市各县区质监局、综合执法局、环保局、工商局也将按照职能分工,联合对煤炭市场和企业储煤场扬尘污染防护措施进行检查。要求露天煤堆必须采取围挡、遮盖、洒水等抑尘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督促煤炭市场和企业储煤场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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